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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擬修審查標準 企業標語也列商標

中央社/ 2016.03.24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24日專電)「日本經濟新聞」報導,日本審查企業商標的標準4月起將大幅更改,這將是日本時隔45年改審查標準。內容包括企業的標語被視為商標、有關東京奧運的商標審查基準明確化。

除了企業的標語外,商品的立體形狀未來也將改為較易列為商標標的,其中最具代表的案例是可口可樂的瓶子,以目前的審查標準的話,幾乎是不會被承認的,但若是消費者長年熟悉的內容,將可成為登記的條件。

日本的特許廳(相當於智慧財產局)於1971年公布商標的審查標準以後,就沒進行過大變更。但因日本企業對於品牌戰略的意識漸高張,有些企業認為應與海外的制度具整合性,所以日本的特許廳將在本月之內彙整新的標準方案,目標4月起適用。

去年日本就有將聲音、動作等列為新商標的案例,所以2016年度至2017年度,特許廳將大幅調整商標審核的標準。

特許廳迄今原則上拒絕審查企業想將標語登記為商標,因為標語大多是宣傳個別的商品時所用,不適合列為守護品牌的商標。像是日本的大型居酒屋連鎖店「MONTEROZA」向特許廳申請登記「新型態的居酒屋」標語,但沒有獲准通過。

不過,有申請的企業表示不服,極力爭取,後來經過審查之後,被視為商標。例如大發工業公司所申請的標語「Innovation for Tomorrow」登記成功。

特許廳打算讓企業標語也可列為商標,將設定新的審查標準,包括不構成宣傳特定的商品,而是反映企業理念。盡可能是抽象的用語,並且已使用一定的時間,具獨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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