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琉球籍「聖德財號」及「連億興116號」兩艘漁船,日前通過麻六甲海峽,遭印尼巡邏船追逐及開槍。
蘇西(Susi Pudjiastuti)下午說明台灣漁船遭槍擊的事件時序時指出,台灣漁船涉嫌在印尼海域非法捕魚,印尼巡邏船執行標準程序後,才對台灣漁船開槍。
她指出,印尼巡邏船曾經先對台灣漁船提出警告,要求停止行進,不過,台灣漁船不理會警告。
此外,蘇西今天也明確指出,開槍的是海洋暨漁業部轄下海洋資源與漁業監管局的官員,不是軍方,也不是特別工作小組。
對於台灣船長認為,印尼巡邏船朝台灣漁船駕駛艙射擊、欲置人於死,蘇西則否認此事,她說,據她所知,並不是如此。
印尼政治、法律與安全事務統籌部長盧胡特(Luhut Panjaitan)也表示,涉入麻六甲海峽這起事件的巡邏船完全遵循標準程序。
兩艘台灣漁船21日在麻六甲海峽遭印尼巡邏船開槍。中華民國外交部發布聲明譴責動用武力,要求印尼方提出台灣漁船涉及不當行為、以及能夠據以開槍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