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菲律賓向國際法庭提出的仲裁案,總統表示,中華民國政府已多次說明太平島是島嶼、不是岩礁,但由於我國不是當事國,無法透過訴訟或仲裁表示意見,所以不斷透過媒體表達,希望各界不要搞錯太平島的地位。
另一方面,總統指出,民間的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也自發性提出法庭之友意見書,並已正式向海牙常設仲裁法院遞交,透過更深入的討論及更周詳的引證,證明太平島可以維持人類居住及其本身的經濟生活,符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對於島嶼的定義。總統:『(原音)這份文件已經寄出去了,寄給荷蘭海牙的常設庭,我相信應該會對這5位仲裁員他們對太平島的認識能夠更清楚、更明確,以免做出違背國際法,並且傷害我國權益的仲裁的結果。』
關於這起仲裁案,總統表示,中華民國身為有利害關係的第三方,卻從未受邀表達意見,若在這種情況下做出仲裁,我國將無法認同與接受。
總統並強調,中華民國經營太平島,是要打造一個和平救難島、一個生態島及低碳島,一切作為都遵守聯合國海洋公約等國際法的規範,不但不會造成區域緊張,也不會涉及美國所呼籲停止填海造陸、大興土木及軍事化的三停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