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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版政黨法將黨產信託 民進黨立委:就地合法化條款

NOWnews/ 2016.03.21 00:00
記者陳彥驊/台北報導

針對內政部今(21)日提出政院版《政黨法》,內容提及政黨得以信託無法處理之黨產;民進黨立委質詢時紛紛表達不滿,認為政院版本有意為國民黨不當黨產解套,並直言根本是「就地合法化條款」。而對於「不當」黨產之認定,內政部不願直接回應,僅說應依《黨產條例》、或司法途徑做判斷。

立法院今日審查《政黨法》草案,因為內政部長陳威仁重感冒請假,所以由政務次長陳純敬代表出席;內政部也針對行政院版《政黨法》草案提出書面報告。

根據政院版《政黨法》,政黨已經營或投資之營利事業,應於施行後2年內將其股份、出資轉讓;屆期無法轉讓或轉讓條件顯不合理者,應於6個月信託予信託業。

而此項規範使民進黨立委紛紛認為不妥,立委張宏陸表示,政黨信託之財產也屬於原政黨,因此就算賺得錢也屬於該政黨,質疑此規定會讓投機人士有機可乘。

立委李俊俋、趙天麟則都批評,允許信託將會讓國民黨的不當黨產就地合法,直言「連信託都不應該」。

李俊俋表示,「如果過去取得都是不合法的,我這兩年趕快信託,信託完了收益依然歸原政黨。」李俊俋質疑,此法根本是「就地合法條款」。認為這項規範是為讓黨產有問題的政黨,可以把非法、未處理清楚的黨產做信託,就可以就地合法了。

對於這樣的質疑,陳純敬表示,應該沒有這個意思;他指出,原則上可以信託的資產,係指合法、無法轉讓的財產。不過至於不當黨產之界定,陳純敬則無法胸有成竹的回應,僅說應循司法途徑判定,或是經《黨產條例》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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