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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公共工程使用底渣9成來自外縣市 議員促立法管制

NOWnews/ 2016.03.18 00:00
記者官達里/台中報導

台中市每年生產約11萬噸焚化爐底渣,但是目前卻全部堆置在大里掩埋場,造成附近居民的恐慌。民進黨籍王立任議員今(18)日在議會質詢時指出,台中市公共工程使用底渣資材高達90.9%,但使用本市生產的底渣只占8.5%,因此他建議市府應儘速制定台中市底渣再利用管理自治條例,優先使用本地生產的底渣。

台中市議會今日召開臨時會,市府環保局針對「大里垃圾掩埋場灰渣堆積如山,造成居民恐慌如何善後處理」案提出專案報告。環保局長洪正中指出,台中市有三座焚化廠,每年生產的底渣約11萬公噸,104年因底渣經過處理後之資源化產品去化困難,105年底渣再利用標案已辦理2次招標工作皆無廠商投標,因此,環保局只能將底渣清運至大里掩埋場進行最終處置,迄今已經進場約8千公噸。

王立任議員在質詢中指出,底渣在無法順利發包作業下,以堆置掩埋場進行最後處置是容易造成附近居民恐慌的,因為居民在資訊不對等下,恐懼是必然的。王立任說目前台中市政府公共工程使用底渣資材再利用的大約占90.9%,這裡面使用本市生產的底渣資材才占8.5%,換言之目前台中市使用的底渣資材大多來自外縣市。

此外,按照目前的相關規定,底渣的處理在使用前,產生地主管機關應提報再利用計畫,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王立任指出,在這種情況下,底渣產生地只需經中央機關核准,以及在私有地主同意下便可自行回填,而回填土地所在處的縣市政府,對於底渣生成資訊一無所知,因此容易造成土地、水源等汙染疑慮。

包括張芬郁等多位議員也呼籲,市府應儘速訂定台中市底渣再利用管理自治條例,一來可以讓本市底渣資材優先再利用外,也可掌握外來底渣來源資訊外避免汙染疑慮。

市長林佳龍在答詢時,也承諾將儘快制定相關條例,讓台中市底渣不但台中市可以用,也要讓其他縣市都喜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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