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182.公司名稱:合富醫療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辦理8.因應措施:發布重大訊息公告。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於105年3月18日董事會決議發放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如下:(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3,556,476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並無差異。(2)董事酬勞金額新台幣3,800,000元,與認列費用年度估列金額5,100,000元,差異新台幣1,300,000元,主要係因帳列估計數與董事會決議數有所差異所致,此項差異數將依會計估計變動調整入105年費用之減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