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182.公司名稱:廣運機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8.因應措施: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105年3月18日董事會決議,配發員工酬勞8,374,338元,配發董監酬勞1,674,868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且上述金額與認列費用估計金額無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