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3/162.公司名稱:慶生電子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通過員工酬勞及董監酬勞分派議案,員工酬勞以現金方式發放新台幣11,806,850元;董監酬勞計新台幣4,571,478元。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