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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光電能:董事會決議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註銷之減資基準日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6.03.15 00:00
第二條 第11款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3/15

2.減資緣由:因獲配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員工未達既得條件,依發行辦法規定辦理註銷。

3.減資金額:新台幣 1,690,700

4.消除股份:169,070股

5.減資比率:0.05%

6.減資後股本:新台幣 3,700,598,730

7.預定股東會日期:不適用

8.預計減資新股上市後之上市普通股股數及比率

(減資後上市普通股數A、A/減資後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9.前項預計減資後上巿普通股股數未達6000萬股且未達25%者,

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不適用

10.其他應敘明事項:訂定減資基準日為10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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