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公益勸募條例」規定,政府機關接受外界主動捐贈應辦理公開徵信,並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將辦理情形函報上級機關備查。爰財政部國庫署除循例將104年度捐款資料公布於該署網站「最新消息」(www.nta.gov.tw)外,並於1月8日函報行政院備查。
為應民眾主動捐款作業需要,財政部國庫署網站「便民服務/常用問答集」提供捐款作業說明及國庫繳款書、匯款申請書填寫範例,捐款者可上網參閱;另若捐款者期於綜合所得稅網路申報或查詢時自動帶入本項捐贈國庫之扣除額資料,須於繳款書備註欄或匯款申請書附言(備註)欄註記身分證統一編號資料,以利簡化捐贈人所得稅申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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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來源:財政部國庫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