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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販售日本防蚊環境用藥 最高可罰30萬元

中央社/ 2016.03.03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0303 15:19:34)近年國人赴日旅遊正為流行,囿於去年臺南、高雄登革熱疫情大流行,致許多民眾會一併採購「防蚊商品」帶回國內,甚至於在各大網站公開販售,民眾殊不知這樣的行為已違反環保法令規定。屏東縣政府環保局提醒民眾,依照環境用藥管理法相關規定,需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才可公開販售各項環境防蟲用藥,如果將國外購買的防蚊吊掛片、驅蚊器、蟑螂藥等環境防蟲產品,自行至網路上公開販售,即屬於違法行為,依法最重可裁處新臺幣30萬元罰款,請民眾勿因小失大誤觸法網!

網路購物近年已為民眾常用的消費管道,為降低環境用藥對人體及環境之危害,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要求全國各縣市政府環保局加強於網路平台販售環境用藥查核工作。截至目前,屏東縣已開出2張罰單,均是民眾自行由日本攜回防蚊防蟲相關產品並於網路公開販售,經查獲之防蚊掛片等產品因卡通造型精緻可愛,成為民眾赴日回國的熱門伴手禮,然而經查這些都是日本製造環境用藥工廠生產之「環境用藥」,目前未經行政院環保署核准製造或輸入,且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規範,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是不得逕自於網路上販賣。

環保局魯台營局長提醒民眾,未經國家驗證許可的環境用藥,其成分及濃度不明,除因效果不佳,浪費金錢外,最重要的是可能對環境及人體健康造成危害,其中若是含有未經許可的成分,更會對孕婦及嬰幼兒的健康造成影響。若以網路拍賣作為創業,應慎選商品標的,環境用藥覺絕可隨便販賣,以免觸法受罰。也呼籲一般民眾勿於網路平台、市場或夜市等,購買來路不明的防蚊除蟲藥品,應選購印有行政院環保署許可證字號的產品,並注意其製造及有效期限,才是經認證成分安全合格的環境用藥。

民眾若對市售環藥產品有疑慮,可至行政院環保署環境用藥許可證及病媒防治業網路查詢系統(http://mdc.epa.gov.tw/PublicInfo)進行查詢確認。

訊息來源:屏東縣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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