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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銀經營權爭議 董座張明道:與台新金早就沒契約關係

NOWnews/ 2016.03.02 00:00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

彰化銀行經營權訴訟案將於3月23日再開辯論庭,不過,彰銀董事長張明道2日再度重申,應該回歸當初特別股發行條件,台新金所持有的特別股到期後,已轉換成普通股,與台新金早就沒有契約關係,目前台新金只是彰銀普通股的股東,不再享有特別權益。

張明道說,當初彰銀發行乙種特別股,有3年強制轉換的規定,在發行滿3年後必須轉換為普通股,台新金所持有彰銀的乙種特別股已在2008年轉換成彰銀普通股,目前台新金只是彰銀普通股的股東,不再享有特別權益。

張明道也提到,台新金在持有彰銀特別股的3年期間,曾經2度發動與彰銀合併,但都沒有成功,其中一次是因違反程序問題,遭董事反對,另一次則是價格談不攏,也讓台新金錯失與彰銀合併的機會。

對於台新金與財政部間的訴訟案,張明道不願評論,僅強調,尊重法院專業判斷。不過,他說,財政部在取回彰銀經營主導權後,這一年來,彰銀有兩大明顯改變,包括文化的改變,還有就是人員調度的改變及客戶對彰銀的信心。

張明道表示,自從彰銀回到泛公股行列之後,公司內部文化有明顯改變,過去不敢提、不能提的問題都能開誠布公拿出來談,像是放款業務可在平台上溝通,不會發生過去前台在業務上踩油門,但是後台卻在踩煞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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