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歐資訊分享協定防窺罩 美設使用限制

中央社/
10 年前
(中央社布魯塞爾27日綜合外電報導)根據路透社取得的文件,美國與歐洲聯盟本月就資訊分享新協定達成共識後,美國已對搜集而來大量歐洲公民資料的使用設下限制。

清楚解釋哪些資料能用、以避免「任意及獨斷」使用,是這項新防窺罩(Privacy Shield)架構的主要條件。防窺罩將使企業能輕易將個人資料傳至美國。

依據這項協議,美國同意在國務院設立新角色,處理歐盟資訊保護機構提出的抱怨及問題。此外,也將有爭議解決機制來解決抱怨,以及對協議的年度共同檢討。

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法律總顧問李特(RobertLitt)在寫給美國商務部的信中說,大量搜集來的資訊只能在6種目的上使用,包括反恐及網路安全。(譯者:中央社蔡佳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