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5/02/262.發生緣由:(1)依本公司105年02月26日董事會決議辦理。(2)因應公司內部職能分工調整,擬由稽核室經理蘇明宏兼任本公司發言人。原發言人 副董事長黃秀英專任集團內部決策事務。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