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2/232.公司名稱:新美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無6.報導內容:無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一O四年度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案。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經本公司董事會105/2/23決議通過員工及董監事酬勞分派案。員工酬勞:新台幣470,894元,董監事酬勞0元,均以現金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