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台仰下午被警員押送到九龍城裁判法院出庭,他身穿深色外套,雙手戴上手銬。
黃台仰是本土民主前線核心成員,22歲,被指於9日凌晨發生的旺角警民衝突中擔任指揮。
警方前天在黃台仰位於天水圍的家中拘捕他,蒐到一些化學品,以及電磁炮和港幣53萬元等。
旺角衝突之後,黃台仰一度匿藏起來。這次衝突中,警察、示威者、記者受傷人數超過百人,至今有72人被捕,當中一些人被警方依暴動罪起訴。
翻查資料,香港於1967年發生左派人士暴動後,當局曾以暴動罪起訴一些暴亂者。
1970年,當局修定有關暴動罪的相關法令,自此以後未曾再以暴動動起訴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