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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契作行銷優質米 提升農民收益近20%

NOWnews/ 2016.02.23 00:00
記者賴鵬翔/台北報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表示,為提升國產稻米品質、增加農民收益,本(105)年將加強推動建置「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輔導農會或糧食業者以集團契作模式建立產銷一元化體系及產地食米品牌形象。參與集團契作之農友,每期作每公頃收益可增加近20%!歡迎農會、糧食業者及農友共同踴躍參加。

「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之營運機制涵蓋生產前段(稻種與秧苗來源)、中段(稻穀碾製加工)與後段(食米包裝行銷)等作業,由具品牌與行銷能力之農會或糧食業者擔任營運主體與農友契作,透過集中育苗及統一採購生產資材方式,以降低生產成本;另由營運主體輔導農友實施標準化之田間管理作業(例如:合理化施藥、施肥),以確保稻米品質與安全;集團產區契作之稻穀不繳交公糧,由營運主體分級加價收購,統一加工碾製後,再結合集團品牌包裝行銷大眾市場。

去(104)年計輔導38處產銷契作集團產區,契作面積達1.65萬公頃,經統計集團產區平均乾穀契作價格每公斤約為27.15元,相較稻作收穫期間新穀市價每公斤22.6~23.2元,加入契作農友收益每公斤乾穀高出近20%!業者並以「品種、品質、品牌」三品行銷策略,突顯國產米品牌特色及高品質形象,創造農民、業者及消費者三贏局面。

農糧署指出,為鼓勵稻米產業成員申請組成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並踴躍與區域農友契作,本年度契作獎勵品種,除農委會公告之特色米與推廣品種外,另新增農委會所屬試驗改良場所選育之水稻技轉品種及營運主體近三年具契作實績之品種,獎勵金將依實際契作面積每公頃給予8千元,倘契作種植特色米品種,獎勵金再提高為每公頃1萬元,以鼓勵營運主體擴大與農友契作,滿足市場消費需求。

農糧署提醒,本年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相關資訊已公布於該署網站,歡迎符合資格之農會及糧食業者向該署當地分署申請加入,透過集團營運模式結合地方稻米產業資源,共同推動建構區域稻米產業鏈,共創國產米競爭力,並促進稻米產業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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