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全中午於立法院召集朝野協商,研商各黨團推派代表組成程序委員會、經費稽核委員會,以及立法委員公費助理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等相關事宜。
依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規定,程序委員會置委員19人,由各黨團依其在院會席次比例分配,但每一黨團至少1人。
協商後決定,由民進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團推派6人、時代力量及親民黨團各推派1人代表組成。名單要於3月3日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名單送交議事處後即不予更換。
蘇嘉全中午於立法院召集朝野協商,研商各黨團推派代表組成程序委員會、經費稽核委員會,以及立法委員公費助理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等相關事宜。
依立法院程序委員會組織規程第2條規定,程序委員會置委員19人,由各黨團依其在院會席次比例分配,但每一黨團至少1人。
協商後決定,由民進黨團推派11人、國民黨團推派6人、時代力量及親民黨團各推派1人代表組成。名單要於3月3日中午12時前送至議事處彙整,名單送交議事處後即不予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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