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有成得知後回應,他在花蓮生根40、50年來,從未向人施壓,自己講話有時會開玩笑,怎麼可能恐嚇人,「這不是平常為人處事的方式」。縣府刻意把事情搞大,實在「荒唐,不可思議」。
花蓮縣政府發布新聞稿指出,李有成經營東方報,假藉言論自由搬弄是非,中傷抹黑花蓮縣政府,並長期接受日本船務公司每年新台幣千萬元資金,圖謀恐嚇牟利。
花蓮縣政府指出,李有成為了麗娜輪營運一事,過去多次到縣政府說項,或透過中央民代施壓,要求納入花東地區永續發展基金補助,縣府人員不堪其擾,以致局處長多次請求退休,就連承辦人員也受不了而辭職。
新聞稿說,花蓮縣政府秉持追求公理、正義的精神,絕不接受任何恐嚇、威脅,為維護縣府全體員工清譽的堅定決心,不得不採取法律途徑,以正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