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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時再揭非法捕鯊 漁業署:加強執法

中央商情網/ 2016.02.18 00:00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016年2月18日電)綠色和平今引述紐約時報報導,新吉群33號去年1月非法捕鯊,質疑台灣執法能力。漁業署回應,該船已被帛琉罰款10萬美元,台灣對該船吊照2個月,未來會增加執法人力。

綠色和平指出,紐約時報17日大篇幅報導帛琉海巡船Remeliik號追蹤逮捕台灣漁船新吉群33號在帛琉海域非法捕鯊,質疑台灣有法律規範,卻始終有遠洋漁船違法作業,執法力需加強。

漁業署副署長黃鴻燕今天說,新吉群33號的違法問題是非法進入帛琉的經濟水域作業,當初已被帛琉罰款10萬美元。

他並說,雖然新吉群33號在海外已被罰款,漁業署仍再處以吊照2個月懲處,沒有不執法,且多數漁船都合法作業。

漁業署署長蔡日耀說,歐盟執委會去年10月1日將台灣列為打擊「非法、未報告、不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Unregulated, IUU)漁業」不合作第三國警告名單(黃牌名單),已研議修法加重懲罰。他表示,遠洋漁業法草案已送行政院審核,之後會送立法院審議,完成修法。

漁業署統計,台灣遠洋漁船在三大洲40多個漁港卸漁獲,僅在模里西斯與南非兩地漁港派駐登檢人力。

蔡日耀說,歐盟要求台灣加強執法人力方面,已向行政院提報5年計畫並獲核准,將與各國商談確認可合作管理後,增派海外漁港管理人力。台灣遠洋漁船海外卸漁獲漁港的登船檢查人力將大幅增加,但因與當地政府無法合作管理即取消,卸漁獲的漁港數會縮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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