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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宵湯圓食品抽驗 3件不符規定

中央社/ 2016.02.18 00:00
(中央社記者龍珮寧台北18日電)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表示,元宵節將至,為加強食品把關,公布稽查抽驗市售包裝及散裝湯圓、餡料及其配料等共395件,有3件不符規定,含湯圓及菠菜。

食藥署上午公布105年全台抽驗元宵節應景食品結果。

食藥署指出,為保障民眾食用元宵應景食品安全,日前責成各地方政府衛生局加強稽查抽驗市售包裝及散裝湯圓、餡料及其配料等元宵節食品共395件。

專委魏任廷指出,檢驗項目包含防腐劑、著色劑、甜味劑及農藥殘留等,結果3件不符合規定,包括2件湯圓、1件菠菜。

他說,湯圓檢出去水醋酸及己二烯酸過量,抽驗地點是基隆市仁愛區博愛市場的麵條菜干粿及板橋區裕民街18號的台南古早冰。菠菜則是屬於台中市西區館前路57號的全國大飯店,檢出農藥芬普尼殘留超標。

魏任廷說,針對違規產品,地方政府衛生局除要求立即下架及持續追查產品來源及製造商外,並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處以罰鍰。

食藥署呼籲民眾選購元宵食品時,盡量選擇較具信譽之品牌,注意產品包裝上應有的標示(品名、內容物名稱、食品添加物名稱、製造或負責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有效日期及營養標示等),購買後盡早食用完畢,未食用完應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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