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49款1.事實發生日:105/02/172.公司名稱:台灣土地開發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庫藏股轉讓員工並訂定認股基準日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第十四次買回公司股份計18,854仟股,全數依本公司「買回股份轉讓員工辦法」轉讓予員工。(2)員工認股基準日訂為105年02月24日,員工認購不足部分,授權董事長洽特定員工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