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圖 /很角色時報黃鈺婷/立法院報導】交通委員會今(2日),民眾黨黃國昌委員表示,從2019年起持續關心國防部空指部公館營區30億改建工程弊案,軍備局少將張大偉收受廠商2800萬鉅額賄賂,一審遭重判12年。但荒謬的是,後續國防部竟然認定,行賄的中華工程無須依《政府採購法》停權並提報拒絕往來廠商。即便該案發生於2019年《政府採購法》修法前,依照舊的《政府採購法》第50條及101條,不僅可以停權,也可以提報拒絕往來廠商,最高行政法院也早有過判例,國防部為何放水?
立法院(2日)交通委員會。(記者黃鈺婷攝影)
另外,民眾黨黃國昌委員也表示有追蹤,承展法律事務所的王敬堯律師,用浮報工時詐領國防部法律意見費用,更在國防部辦理複驗前,向承辦人囂張嗆聲「你是第一個判定,我驗收不合格的」、「我也認識很多大哥,但我實在很不想找他們,我也查過你的底了」。民眾黨黃國昌委員表示簡直難以相信的是,把國防部當成提款機的不肖廠商,竟然現在還擔任工程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的委員。請相關單位儘速處理,不要包庇!
此外,民眾黨黃國昌委員也再度表示,資深媒體人周玉蔻的放言,近5年取得政府標案超過1300萬,我於2月2日透過工程會向各機關索取每1份標案的結案報告,但是周玉蔻拿到3個「限制性招標」的高雄市政府就是不給,到底是在遮掩什麼?
為什麼要調閱,這些結案報告?舉例:2018年放言以「限制性招標」得標「屏東縣政府網路行銷合作案」,結果行銷的不是屏東縣政府,而是在選前10天宣傳潘孟安縣長民調領先,納稅人的血汗錢是拿來做選舉攻防的嗎?會不會太離譜!請相關單位儘速處理,並給予回覆。
民眾黨黃國昌委員。(記者黃鈺婷攝影)
這篇文章 黃國昌絕不容忍 標案養側翼做選舉攻防 最早出現於 很角色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