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5/02/072.公司名稱:富喬工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105年2月6日凌晨發生於南台灣之6.4級地震,本公司位於雲林縣 斗六及虎尾之生產工廠,雖因設備的自動安全機制啟動跳脫停機, 但已於2月6日中午前重新開機並恢復正常運作,對本公司財務業務 無重大影響。8.因應措施: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