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 第9款1.事實發生日:105/02/042.發生緣由:高雄硫酸錏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1月15日清算完結,有關其財務報表、應分派賸餘財產之不動產價值等,依法提經該公司105年2月4日股東臨時會決議承認、通過,按股東持股比例分配賸餘財產。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依股東持股比例受分派賸餘財產預計可認列收益約新台幣129.7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