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 第50款1.接獲本中心函請補正日:105/01/292.函請補正期限:105/02/023.補正內容:因資料誤植,故補正本公司101年度年報P10頁、102年度年報P10頁、103年度年報P10頁內容。4.因應措施:修正後年報電子檔重新上傳至公開資訊觀測站。5.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