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櫃姐11小時沒得坐 北市將專案勞檢

中央社/ 2016.02.02 00:00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日電)兩名百貨公司櫃姐今天指控公司要求賣場人員工作時間不得在賣場坐下、喝水,連沒有客人時都不行,違規者就罰新台幣500元,台北市勞動局表示,今年將針對百貨業專案勞檢。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謝維洲舉行記者會,出示太平洋崇光百貨(SOGO)的賣場規範照片,SOGO規定賣場人員不可在百貨賣場喝水、吃東西,也不可坐下或蹲下,只能站著,違者罰款500元,要求勞動局重視百貨業商場人員工作權益。

曾在SOGO百貨天母店擔任服飾櫃姐4個月的張姓婦人表示,她全天班11小時,SOGO百貨規定在賣場都不能坐下或蹲下休息,甚至身體斜靠著桌子或牆壁都會被樓管責罵,連沒有客人時都不行。長期久站造成她靜脈曲張、腳底筋膜炎、椎間盤突出等。

勞動局職業安全衛生科科長李進欽說明,專櫃人員受僱於廠商,但受百貨公司管理,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賣場人員接受百貨公司指揮,就算百貨的工作者,百貨應保護工作者身心健康,若久站沒提供適當坐具,勞動局第一次將通知限期改善,沒改善可處3萬到15萬元罰款,且可連續處罰。

李進欽說,今年2月和3月將針對台北市所有的百貨公司專案勞檢。

勞動基準科科長葉建能表示,百貨公司通常會跟設櫃廠商簽署商場管理辦法,但契約上不會提到專櫃人員,百貨公司片面收取賠償金額,或樓管不當管理,都涉及違反勞動法令,專案檢查時會一併列入檢查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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