銷售TRF 銀行損失逾20億元
中央商情網/
10 年前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016年1月26日電)有鑒於匯率波動劇烈,金管會自103年年中迄今,對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類商品實施三波嚴控措施,使得這類商品銷售降溫。據統計,銀行因銷售這類商品實際損失逾20多億元。
金管會銀行局局長詹庭禎表示,截至元月中旬,TRF累計客戶違約不交割,即銀行實際損失約新台幣20多億元,由於這些客戶仍有部位,未來可能不交割的部位,還有接近20億元。
人民幣重貶,使得相關TRF等複雜高風險商品受災戶浮現,甚至傳出有投資人因此傾家蕩產。金管會自103年初發現銀行辦理人民幣TRF有缺失,同年6月開罰9家銀行或停止承作新交易,為第一波監理措施。
之後發現銀行承作人民幣TRF商品重心轉向DKO(歐式觸及出場遠期合約)商品,於104年6月採取第二波強化監理措施,包括修正複雜性高風險商品定義、建立聯徵中心查詢機制、訂定複雜性高風險商品最大損失上限等。
第三波嚴控措施預計明天起上路,包括專業法人資產拉高至1億元、匯率類複雜性商品契約不得超過1年、比價或結算期數不得超過12期、損失上限為名目本金的3.6倍。此外,徵提期初保證金及交易額度上限兩項措施,則自2月27日起適用。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統計,TRF及DKO銷售逐漸降溫,今年1月TRF及DKO契約名目本金為950億元,相對去年底的1177億元,及103年8月時的1351億元為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