銘鈺:代子公司Evolution Holdings Limited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三款規定公告為孫公司資金貸與展延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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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年前
第二條 第23款1.事實發生日:105/01/262.接受資金貸與之:(1)公司名稱:東莞億鋐精密工業有限公司(2)與資金貸與他人公司之關係:間接持有百分之百子公司(3)資金貸與之限額(仟元):672734(4)原資金貸與之餘額(仟元):80192(5)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仟元):0(6)是否為董事會授權董事長對同一貸與對象分次撥貸或循環動用之資金貸與:是(7)迄事實發生日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80192(8)本次新增資金貸與之原因:持續支應億鋐營運資金週轉需求,原還款期限由六個月展延為一年。(本次無新增資金貸與之金額)3.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所提供擔保品之:(1)內容:無(2)價值(仟元):04.接受資金貸與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1)資本(仟元):78624(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341755.計息方式:將依照 Evolution Holdings Limited之資金成本及金融市場狀況與東莞億鋐另行議定之。6.還款之:(1)條件:到期日前全部償還完畢。(2)日期:依動撥日起算一年內償還。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仟元):271284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資金貸與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20.169.公司貸與他人資金之來源:金融機構10.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資金貸與餘額係以美金2,392仟元依公告日前一日臺灣銀行即期平均匯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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