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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清除過期藥品 別放水流要焚化銷毀

中央社/ 2016.01.26 00:00
(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26日電)年終大掃除,家中清出的一些過期藥品,豐原醫院藥劑科今天提醒民眾,千萬別倒入水槽或馬桶沖走,應該要回收藥瓶及藥袋,而藥品則予焚化銷毀。

除舊布新,衛生福利部豐原醫院藥師最近接獲民眾諮詢,家中清出一些沒有用完的藥品,不知道該留下來備用,還是要丟棄。

豐原醫院藥劑科主任廖慧伶提醒民眾,如果藥品外觀已經變色,就不要再服用,包裝上面的保存期限,是指未開封的狀況,所以如果已經開封一段時間,就別再服用,免得沒治病反而傷身。

至於藥品如何處理,有人以為倒入水槽馬桶沖走就好,廖慧伶指出,其實正好相反,因為藥品都是精煉過,純度很高,如果混在廢水處理,容易造成水汙染破壞環境,所以不能丟到水槽或馬桶沖走,也不能掩埋土中,會造成土壤汙染,最好的方式就是經過焚化爐銷毀。

廖慧伶建議,廢藥的處理,若是瓶裝的藥水,把剩餘藥水倒入袋子,藥瓶用清水沖一下,清洗的水跟藥水倒在一起,不要用的藥品也一起集中裝起來,袋子中可以放入擦手紙,茶葉渣吸附藥水避免外露,廢藥和一般垃圾一起丟棄,讓垃圾車送入焚化爐燒毀,藥瓶和藥袋包裝部分做資源回收,減少環境汙染。

另外,廖慧伶特別提醒,如果剩餘的藥品是管制性麻醉藥品,應該拿回原開藥單位或就近的醫療院所回收,這類藥品價格昂貴,而且有成癮性,藥師會針對藥品狀況,可以使用的登錄回收,不宜使用則列冊銷毀,一方面節省醫藥資源,也避免誤食或外流,造成藥品濫用等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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