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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事務所~律師娘:分手,也能幸福嗎?】

滔客/ 2016.01.25 00:00

(圖片來源:律師娘粉絲專頁)

妳猜測他抱著另一個人時想些什麼,思忖著他為什麼離開了另一個人,是得不到那個人的愛再來找妳嗎?他愛著著那個人,只把身體放在妳身邊嗎?他的靈魂有幾分密合著妳,又滲透著幾分別人...…一場婚姻,究竟得擠下多少人?二個家庭,困住了誰的靈魂?三顆心,誰擋了誰的幸福?

因為老公出軌,而無法再與他做愛的當事人;孩子被婆婆藏起來,不讓她探視的當事人;辭掉工作當全職主婦,但老公再也不碰她的當事人;女主外、男主內卻家庭失衡的當事人;結褵數年,老公和紅粉知己剪不斷理還亂的當事人,等等,這個當事人是……律師娘?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婆媳之間、小三危機、財產分配、監護權爭奪......走來步步驚心的法庭歷程,隨著40幕劇情的展演,關於婚姻你需要知道的法律大小事,一次覽盡。

律師娘和大律師也遇上了婚姻危機?唯有身歷其境,才能夠真正瞭解:每一個平凡而美好的幸福,都是從現實的粗糙中磨礪出來的珍珠;每一個走到盡頭的婚姻,一開始,誰不想好好共度一生?「幸福,不一定是永遠在一起;在一起,不一定是幸福。」律師娘說。人生的醒悟,或許總不在預期中發生,看盡滄桑之後,律師娘留下幸福的伏筆,每一個在婚姻中/婚姻外的男男女女,都能看到自己的曾有的心路歷程。

【當婚姻遇上危機】律師娘書中精采對白:⊙ 女人身上通常有兩個靈魂,一個想當母親,一個想女人。⊙ 好好地做妳想做的事,到妳老了,才知道拿什麼去定義妳自己。⊙ 我想念那個義無反顧想要跟對方一生一世的心情,但也只能想念。⊙ 比起一個人孤單,二個人的冷戰更寂寞。⊙ 激情過去了,才是考驗的開始,包括跟對方一起面對困境、也包括跟對方一起面對誘惑...⊙ 在一起一輩子絕對不是件簡單的事,幸福一輩子也不會從天上掉下來。⊙ 婚姻問題是沒有辦法用法律來解決的。⊙ 如果還有愛,怎麼想都不會透徹的。⊙ 婚姻不是契約,不愛了,婚姻存在的意義是什麼?⊙ 難道,還要抓著不甘繼續過一輩子嗎?

故事第二話:「馬迷,為什麼妳跟把拔不要住在一起?」「馬迷,為什麼妳跟把拔不要住在一起?」那孩子撐著兒童用的小雨傘,踢著黃色的小雨鞋,連濺起的水花都特別的可愛。

「因為,把拔跟馬迷有一些想法不一樣,現在還不知道怎麼溝通,所以我們講好先分開來住,等我們想清楚要怎麼溝通了,我們會用不同的方式在一起,可是還是會一樣的愛你的。」

葉婉婷知道今天下課時,同學們裡有些是爸爸媽媽一起來接送的,那些小朋友一手牽著爸爸,一手牽著媽媽,開心的蹦蹦跳跳的樣子,又讓這孩子感傷了起來。

「那你們為什麼不住在一起『構』通呢?」他小小圓圓的臉龐從傘下抬起頭,那模樣教人多想咬一口。

「是『溝』~通~」她刻意拉長了音,讓他可以聽清楚一點,從現在起,這孩子得加速學會更多的新詞彙,來應付她和孩子的爸爸間日漸複雜的關係。

「我聽不懂啦!」孩子嘟起了小嘴,細細的眼裡開始盛滿了淚水。

她撇過頭,不敢看著他傘下稚氣的臉龐,只能抿著嘴唇,輕輕地吸了吸鼻子。

「要不要去吃兒童餐?」為了彌補這陣子的變化所帶來對這孩子的歉疚,她總是忍不住做了那些犯規的討好。

「不行!阿嬤說,不可以讓妳帶我去吃那些不健康的東西。」原本仰起追問她的臉龐,瞬間像做錯了事般,迅速低下了頭。

「阿嬤怎麼知道我帶你去吃兒童餐?」她按捺住火氣,怕嚇到他,只好故作柔聲的問。

「每次回去阿嬤那邊,阿嬤都會問我說妳帶我去哪裡啊!」孩子畢竟是孩子,聽到大人溫柔的誘導,就天真的什麼話都供出來。

「就是會耍心機,該不會又要叫律師寫什麼陳述意見狀跟法官告狀了吧!」她低聲啐罵,她真的是厭倦了這種諜對諜的日子,到底什麼時候才能拿到監護權裁定。

「馬迷,我是不是不應該跟阿嬤說妳的事情?」

難為這孩子在大人間的攻防戰中,說話得越來越小心翼翼。

「沒關係,馬迷的事馬迷自己會想辦法。」看樣子在這孩子面前,她還是得先演一陣子的戲了。

「馬迷,那為什麼我一定要兩個星期跟妳住,兩個星期跟阿嬤還有把拔住,我想要每天跟都跟妳住,阿嬤跟把拔可以來我們家看我啊?」

她也希望事情這麼簡單,偏偏法官的暫時處分就要下得這麼不食人間煙火,她可不想違反善意父母原則,把監護權弄丟了。當初,她和律師可是用這點才逼他們把孩子交出來,自己怎麼能著了道呢?

「因為,阿嬤跟把拔和馬迷一樣愛你啊!他們也很想可以跟你在一起久一點,所以你住在阿嬤家的時候也要聽他們的話,知道嗎?」即使走到這一步,她還是希望在這孩子的心目中,不要涉入大人的戰爭,看到大人醜惡的一面。

「可是阿嬤都會說妳壞話,我不喜歡她。」小孩子的話有時候真是坦白得叫人無法逃避面對真相。

「阿嬤是誤會馬迷了,也可能是開玩笑的,你不要生阿嬤的氣好不好?」她蹲下來正視著他清澈到發亮的雙眸,說著自己都懷疑有幾分真心的話。

「那如果我不生阿嬤的氣,妳可以讓把拔回來住嗎?」孩子的雙眼裡閃爍著大人罕見的真誠,卻讓她的心揪了一下,她放下了傘,緊緊的抱住了他,真希望這一刻擁有他的幸福,能不能有一次,超過他們協議的期間,兩個禮拜。

「馬迷答應你會努力看看的好嗎?」她放開了他,繼續說著連自己都要臉紅的謊話。那孩子收到承諾的笑顏,用一億元來換她都甘願,可惜,就像那支廣告說的,無價。

「走,馬迷帶你去吃牛排,記得說給阿嬤聽。」

「可以嗎?這可以說嗎?」

「從現在起,馬迷說的話,你通通都可以說給阿嬤聽。」

【作者簡介:律師娘(林靜如)】輔大法律系畢業,為可道律師事務所負責人之妻,2014年成立粉絲團【律師娘講悄悄話】,短短一年就吸引了將近10萬粉絲的人氣,擅長從女性的角度重新詮釋「情、理、法」,用心讓法庭變成召喚幸福的起站,時而談法、時而講情,在在讓生活在現代的女人深有所感。

(以上圖文由三采文化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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