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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化劇場 文化部補助縣市提升劇場專業營運質能

中央社/ 2016.01.25 00:00
(中央社訊息服務20160125 14:35:07)文化部105年「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補助名單日前出爐,總計補助金額為新臺幣3,510萬元。補助縣市包括臺南市、嘉義縣、屏東縣、桃園市、高雄市、彰化縣、新竹市、宜蘭縣、臺東縣、新北市、南投縣、臺中市、基隆市、新竹縣、澎湖縣。其中補助區域分布為中臺灣與南臺灣合計7個縣市、北臺灣合計5個縣市、東臺灣2個縣市、離島1個縣。

臺南市長年耕耘文化中心成績斐然,今年更積極提出跨域合作、資源整合的行銷策略,深獲評審委員肯定,其獲補助金額580萬元為各縣市之冠。彰化縣去年用心竭力策辦「彰化劇場藝術節」,評審委員多認為彰化縣近幾年來經營員林演藝廳有明顯的進步,顯見文化部長期輔導及相關業務同仁自發性努力之成效;宜蘭縣去年雖未獲得活化劇場經費補助,今年捲土重來,提出「走出劇場是為了走進劇場」的策略方向,多方資源整合策略突顯強烈的企圖心,亦獲得評審委員肯定。

文化部推動「活化縣市文化中心劇場營運計畫」今年邁入第六年,經過前五年的資源挹注與輔導,已讓各文化中心產生有機體的變化。例如臺南文化中心、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屏東藝術館、桃園展演中心、高雄市文化中心至德堂等,已然成為各地民眾享受藝術生活的重要場域。文化部期盼各縣市文化中心持續成長,豐沃劇場營運管運能力,充分發揮藝術紮根及在地文化通路功能,活絡專業展演空間,引進優質表演節目,開發更多潛在觀眾,以健全國內表演藝術之整體發展。

訊息來源:文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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