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頂端
|||
熱門:

余玲雅遭索討800萬 判免還定讞

中央社/ 2016.01.15 00:00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15日電)前立委余玲雅被控擅自從高苑科技大學福利社提領新台幣800萬元匯入第三人帳戶,校方提告要求還錢。但最高法院今天判決余玲雅免還定讞。

全案緣於,余玲雅在民國88年擔任高苑科大董事長,校方指控她未經董事會許可,擅自從學校福利社的銀行帳戶中提領800萬元,匯入陳姓男子戶頭,導致學校受到損失,打官司要求余女返還800萬元。

余女辯稱,早期學校與福利社資金互為流用。她否認提領私用,表示提領的錢經學校財務董事核章控管,完全透明、合法,款項都是因為事務所需撥用。

一審認定她未說明清楚為何匯錢給陳男,判她需還錢。但高雄高分院認為,余女提領福利社資金,是經財務董事核可蓋章後提領,並未提領私用,改判她免還。高苑科大不服提上訴,最高法院駁回定讞。

社群留言

台北旅遊新聞

台北旅遊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