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建森勾結多名醫師以他人癌症檢體當成「人頭」檢體,向保險公司詐領上億保險金,目前仍多案在法院審理。
三商美邦人壽指出,傅建森從民國92年起勾結若瑟醫院醫師吳源芳及新北市聯合醫院醫師黃維林,楊姓男子投保後植入傅男給的他人癌症檢體。病理單位檢驗後因此認定楊男是腺癌病患,黃、吳分別對楊男進行手術、化療,再向三商美邦人壽請領保險給付,獲賠577萬元。
歷審認定,新北市聯合醫院及若瑟醫院沒有多重檢查的防弊機制,導致傅建森等人詐保,判決醫院應與醫師、傅建森、楊男等人,各依比例賠償三商美邦人壽577萬元,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