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所提醒,個人交易房屋、土地,除符合免辦理申報外,不論是否符合自住定額免稅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或其他有關文件,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有應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納收據。 若有疑義,請利用該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該所提醒,個人交易房屋、土地,除符合免辦理申報外,不論是否符合自住定額免稅或有無應納稅額,均應於房屋、土地完成所有權移轉登記日之次日或房屋使用權交易之次日起算30日內自行填具申報書,檢附契約書影本或其他有關文件,向該管稽徵機關辦理申報,有應納稅額者,應一併檢附繳納收據。 若有疑義,請利用該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洽詢或上中區國稅局網站(www.ntbca.gov.tw)點選網頁電話,該所將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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