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車隊:更正申報104年11月背書保證明細表資料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10 年前
第二條 第51款1.事實發生日:104/11/262.公司名稱:台灣大車隊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5.傳播媒體名稱:不適用6.報導內容:不適用7.發生緣由:更正申報104年11月背書保證明細表資料如下:年豐交通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實際動支金額原為0(仟元),更正為50,000(仟元)8.因應措施:發佈重大訊息後,將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更正申報104年11月背書保證明細表資料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