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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邊公約國內法化 法界籲新國會立法

中央社/ 2015.12.20 00:00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台北20日電)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今天通過一項提案,明年2月新國會開議後,總統馬英九與國會朝野能把握時間儘速完成「多邊公約國內法化暫行條例」的立法,讓台灣法制接軌國際工程。

國際法學會中午通過學會理事陳長文等人所提「多邊公約國內法化暫行條例草案」指出,中華民國自2009年以來透過「公約施行法模式」已完成6大重要多邊公約的國內法化,值得肯定。但是由聯合國保存而具代表性的多邊公約超過500項,迫切需要系統性、持續動能的制度化機制,以國家策略性全觀面向循序接軌。

為此,行政院在2014年8月頒布「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多邊國際條約及協定國內法化作業要點」宣示決心,但國際法學會表示,行政規則欠缺明確法定任務、預算人力的規劃保障,難以惡補中華民國遺落40年的接軌工程。

學會表示,台灣當前面對的3大挑戰包括超國界法治時代,台灣法規國際化不足影響軟實力及長遠發展;現行條約轉換機制之不足;制度建立一個多邊公約國內法化暫行條例草案。

學會聲明表示,2009年以來,馬總統與國會積極推動由「公約施行法模式」完成了包括兩公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等6大重要國際公約的國內法化,清楚昭示的作法獲得國際與國人高度肯定,引入國際法規活水,對法治及司法改革深有促進。但這模式,仍缺乏系統性、制度化與持續的動能。

學會指出,在完成立法前,行政院先行頒佈「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多邊國際條約及協定國內法化作業要點」,「要點」位階僅為行政規則,欠缺明確法定任務、預算人力的規劃保障,仍應儘速優先立法以惡補不足。

學會表示,宏觀而言,雖然兩岸關係因馬英九政府務實作法有所回溫,今年更舉行馬習會,但兩岸對台灣在國際政治的定位仍有歧見,台灣在國際社會的「形式參與」上是否可望有大幅進展,仍待觀察與努力。

國際法學會呼籲,在明年2月新國會開議後,馬總統與國會朝野能把握時間儘速完成「條例」的立法,讓台灣法制接軌國際工程能「事半功倍」加速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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