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51歲的吳男2月23日下午4時多,在基隆市安樂區住處,因細故和張女爭吵,吳男竟到廚房拿起30公分的刀械,跑到客廳朝張女左肚捅了4刀,並用木棍朝張女頭部兩側重擊,再以開水燙傷張女全身。
張女表示,遭吳男囚禁長達4小時,吳男持木棍毆打她時,曾以雙手保護頭部,雙手掌都被打到骨折,且吳男出手很冷靜,還說要同歸於盡,又不讓她開門求救,明顯有殺人意圖。
檢方指出,不久後張女昏倒,等到醒來時趁隙報警,吳男聽見警察奔跑的腳步聲,立刻服藥暈倒躺在地上,張女才勉強開門讓警方進入屋內。
吳男在檢方偵訊時否認有殺人意圖,辯稱當時已沒有印象,不記得事發過程,「好像有說過要殺了張女,但不會這麼做」。檢方偵查後,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