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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黨議員控陳菊強徵使用費 高市:到監院告監院

NOWnews/ 2015.12.16 00:00
記者邱明玉/台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黃昭順今(16)日與多名高雄市議員赴監察院陳情,指控高雄市長陳菊規避市議會監督,強行通過一紙行政命令,就從今年9月起向高雄市民代徵收「汙水下水道使用費」,使得高雄市民的水費躍升全國最貴。黃昭順等人控訴陳菊違反《地方制度法》,要求監委予以彈劾。對此,高市府表示,徵收「下水道使用費」,是監察院等單位,一再行文高市府,要求開徵此一費用,國民黨議員到監察院檢舉,就會變成「到監察院告監察院」的荒謬情形。

高市府指出,「高雄市污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辦法」係依據中央下水道法第26條第2項明文授權訂定,此一辦法的制定,已經中央主管機關內政部的核定,也已依照地方制度法第27條第1、3項規定送請議會備查在案,程序合法完備。

高市府強調,監察院等單位,亦一再行文高市府,要求開徵此一費用,此亦足以證明,若如國民黨團訴求,繼續不予開徵,反而才會「違法」。國民黨議員揚言要到監察院檢舉,就會變成「到監察院告監察院」的荒謬情形。

對於國民黨議員指接管率不足,不應開徵費用,高市府則指出,污水處理費,只對已接管用戶收取,未接管地區則不必收費。而若如國民黨所主張均不收費,包括國民黨在審議時,主張連同刪除的事業用戶污水處理費用,則等於沒接管地區的民眾原本所應享有的財稅資源,也一併要替已接管的用戶、還有大量用水的企業支出費用,如此不僅違反公平正義,也有圖利財團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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