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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豐金:兆豐金控104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股款繳納憑證劃撥暨上市日期公告

鉅亨網/鉅亨網新聞中心 2015.12.16 00:00
一、本公司經104年9月22日第六屆董事會第4次會議決議通過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1,15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總額新臺幣11,500,000,000元,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0月16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40375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后:(一)、原已上市股份﹕普通股12,449,823,983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124,498,239,830元整。(二)、本次現金增資上市股票:股款繳納憑證11.5億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計新臺幣115億元整。(三)、累計上市總股款﹕含股款繳納憑證共計13,599,823,983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計新臺幣135,998,239,830元整。(四)、股款繳納憑證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五)、股款繳納憑證簽證機構: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採無實體發行,故不適用。(六)、辦理股票過戶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二段95號1樓、電話:(02)3393-0898)。三、股款繳納憑證劃撥及上市: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憑證,訂於104年12月21(星期一)直接劃撥至認股繳款人指定之證券集保帳戶,並於同日上市買賣,屆時請至證券商補登帳簿存摺即可,認股繳款人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四、上開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方式發行,同時逕予替換上市並註銷股款繳納憑證,屆時另行公告。若無集保帳戶之股東請至證券經紀商開戶後,請持本公司寄發之增資股票發放通知暨領取單,併同發行人保管劃撥帳戶/登陸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填寫並蓋妥原留印鑑及集保帳簿影本,親臨或郵寄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兆豐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伍、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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