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16日)三讀通過「不動產估價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明令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經主管機關委請2位以上專科醫師諮詢,並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執行業務者,就不發給開業證書。
換言之,相關修法放寬不動產估價師的開業限制,未來只要經過2位專科醫師諮詢並經主管機關核可,就可以執行不動產估價師的相關業務。
立法院今天(16日)三讀通過「不動產估價師法部分條文修正」,明令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狀況違常,經主管機關委請2位以上專科醫師諮詢,並經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認定不能執行業務者,就不發給開業證書。
換言之,相關修法放寬不動產估價師的開業限制,未來只要經過2位專科醫師諮詢並經主管機關核可,就可以執行不動產估價師的相關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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