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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判2年半 張花冠:看到判決書再回應

中央社/ 2015.12.15 00:00
(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縣15日電)高雄地檢署偵辦嘉義縣長張花冠涉嫌勞務採購等弊案,高雄地方法院審結,今天宣判,判處張花冠徒刑2年6個月,得易科罰金;張花冠幕僚表示,看到判決書,與律師討論後,才會回應。

張花冠幕僚指出,現在判決的消息,都是經由媒體報導,不是很完整,等正式看到判決書,與律師討論後,才會對外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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