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稅改革人人有責 全民齊良心改革
適逢國際兩公約施行法上路6年,台灣人權水準已真的達到聯合國標準嗎?為呼應聯合國人權日,由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等11個公益、學術團體共同舉辦「論事實之認定原則與人權保障─以刑事、行政爭訟議題為中心」論壇,10日上午在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際會議廳舉行,邀請監察院長張博雅致詞及人權、法學、稅務各界專家學者及法官、檢察官等共同探討,並呼籲「法稅改革,人人有責」。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主席瑞內.瓦德羅博士(Rene Wadlow) 遠從法國傳送祝福:「身為世界公民,我們知道人類正朝著更具遠見及負責態度的方向邁進。然而,我們也知道在發展以尊重生命與非暴力為基礎的和平文化上仍有很多事要做。您們的能量與信念對這個公平的國際社會發展十分重要。」
聯合國NGO世界公民總會副主席洪道子博士在致詞稿中談到聯合國對人權的努力,讚揚與會者均是人權鬥士,「小至個人,大至體制,若都能以『愛』做為行動與發展的核心,以良心為施政準則,所共識的人權信仰就能產生力量,真正落實對人權的關懷與保障。」並強調「優良的文化、教育與經濟,是國家、民族,甚至世界永續發展的憑藉,有遠見的國家領導人,莫不尊重文化權,以保存及獎勵文化為治國的方針。」
▲人權、法學、稅務各界專家學者及法官、檢察官等共同探討「論事實之認定原則與人權保障」。(圖/翻攝自太極門官網)
三場專家論壇分別由前司法院大法官兼副院長城仲模、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委員李念祖律師、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人權保護委員會主任委員蘇友辰律師等主持。城仲模談到法官對人權的看法仍不足,雖然兩公約已變成施行法,一位很優秀的年輕法官也公開承認,審判過程從來沒有看過人權公約,對兩公約很陌生。
東吳大學法律系教授鄧衍森呼籲,大法官若不將人權當作法律義務來適用,請問我們批准兩公約意義何在?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洪英花強調,遲到的正義,將耗盡正義的價值。防止「流浪法庭三十年」、以及太極門案件等悲歌續演,是司法體系該全面檢討的迫切課題。
滙智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王明懿從太極門稅務案件剖析關鍵在於事實定性錯誤,不是稅額的多寡。王明懿指出,行政機關原發單課稅之基礎已被證實為錯誤不存在,理應撤銷稅單。太極門案在法理法證都已明確,國稅局可本於職責依行政程序法122條主動於發現錯誤,廢止所核發之稅單。特別是因行政疏失而有明顯違誤,且有新事證使課稅事實產生動搖,行政機關本應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撤銷課稅行政處分,終結稅務冤案,以落實憲法、國際兩公約所保障人民基本權利。
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第九屆稅制稅務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蔡文精指出,現在依法律繳稅容易嗎?不容易,稅單可能從天上掉下來。量能課稅原則是有賺到錢才需要繳稅,但是台灣經濟不景氣,今年總稅收卻估計超徵1700億台幣。他呼籲發稅單之前要顧及程序正義。
幾位首投族提出對社會的觀察,長庚大學生物醫學系孫綠涵強調「破壞文化者,將成為歷史罪人。」呼籲總統候選人要落實對文化的保存,像太極門致力於國內外弘揚文化的團體,更需要用心保存,別讓我們國家的文化精神消失殆盡。
▲呼應聯合國人權日,人權、法學、稅務各界專家學者及法官、檢察官等共同探討「法稅改革,人人有責」。(圖/翻攝自太極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