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秒退商品滅頂 消基會:恐衝擊社會秩序

中央廣播電台/陳國維 2015.12.11 00:00
為抵制頂新集團的產品,台灣南部有民眾發起到大賣場「秒退」林鳳營鮮乳行動,對此,行政院消保處表示不鼓勵;消基會董事長陸雲則指出,抵制不買已給頂新相當的制裁,若進一步採取「秒退」行為,反而會產生副作用,衝擊社會上人與人之間的關係。

有民眾到大賣場購買林鳳營鮮乳,買完後立即戳個洞退貨,以此抵制頂新集團的產品,結果造成賣場業者的困擾。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副處長吳政學表示,民眾有選擇消費的權利,但不能無限上綱。吳政學:『(原音)我們比較不鼓勵消費者有這樣子違反民法148條裡面權利界線的問題。你行使權利不能無限上綱,你一定要有界限,你可能不能違反公共利益,不能去侵害、違反他人權益為目的。』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陸雲指出,「秒退」商品固然可發洩消費者憤怒的心情,但會造成副作用,使穩定的商品交易秩序遭受衝擊,消基會支持消費者抵制頂新的商品,但不贊同採取「秒退」行動。陸雲:『(原音)當你去抵制不買的時候,或你邀集同夥不去買的時候,已經把消費者的正義伸張出來,我覺得這個其實已經夠了,你再進一步做的話,就讓社會我們非常真摯、祥和的氣氛,或者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受到一定程度的衝擊。』

陸雲也強調,當商品銷售出去,所有權已屬於消費者,因此,消費者將產品戳洞「秒退」,基本上不構成刑法的毀損罪,不過,已造成通路商的困擾。

吳政學則表示,賣場業者願不願意接受消費者「秒退」商品,屬於買賣雙方私底下的約定,但他呼籲賣場業者若遇到類似狀況,應先和消費者多溝通,避免直接以報警方式處理糾紛,反而損及企業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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