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發布明年起每周工時40小時 勞工放假日增6天

NOWnews/
10 年前
記者孫偉倫/台北報導

勞動部今(9)日表示,法定工時從明天元旦起將由「每2周84小時」縮減為「每周40小時」,勞工全年之休息日將增加13日,因此配合發布修正《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國定假日由原有的19日調整為12日。勞動部說,整體來看,勞工全年放假日數仍增加6日。

勞動部表示,本次配套減少國定假日之作法,與當年公部門實施「周休二日」之處理模式完全相同,但對勞工朋友意義重大的「五一勞動節」,勞動部始終堅持保留,故勞工之國定假日仍比公務人員多一日。

每周法定工時40小時開始實施後,等於可以每周休二日,再加上原先國定假日休假,放假日數超過規定的全年115日,因此比照過去公部門實施周休二日時的做法。

勞動部表示,十餘年來,勞工之法定正常工時為「每2周84小時」,勞工則要求比照公務人員實施周休二日,以達工作與家庭生活平衡。

勞動部說,去年邀集全國性勞工團體及雇主團體、相關部會、有關單位及學者專家辦理近35場次座談會,獲得較具共識的意見包括:應盡速縮減法定正常工時至每周40小時;國定假日可調整與公務人員一致,但保留「五一勞動節」。其中,「全國工時相同、國定假日一致」獲得最大多數共識;換句話說,國定假日之調整本就是整體縮減法定正常工時規定之一環。 另外,本次《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修正,尚有其他重點如下: 1. 明定國定假日適逢例假或休息日應予補假,保障勞工國定假日權益。 2. 雇主如使勞工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每日8小時、每週40小時)外出勤工作,屬延長工作時間,應給予加班費。 3. 為與時俱進,明定出勤紀錄之記載包括以簽到簿、出勤卡、刷卡機、門禁卡、生物特徵辨識系統、電腦出勤紀錄系統或其他可資覈實記載出勤時間工具所為之紀錄。 4. 刪除童工之基本工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70%之規定,以落實同工同酬原則,並提昇童工之勞動條件,使其併受基本工資規定之保障。 勞動部提醒,明年元旦起除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縮減至1周40小時外,包括提高出勤紀錄保存年限義務至5年、勞工得向雇主申請其出勤紀錄副本或影本、雇主不得以法定正常工作時間縮減為由減少工資,以及勞工因照顧家庭成員需要,得與雇主協商調整工作起迄時間等修正規定亦將同時施行,各事業單位務需遵守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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