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前副省長受賄8千萬 一審判12年

中央社/
10 年前
(中央社台北3日電)中國大陸雲南省前副省長沈培平被控受賄人民幣1615萬元(新台幣約8075萬元),本案今天一審宣判,沈培平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大陸中央電視台報導,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上午對沈培平受賄案作出一審判決,指他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折合1615萬元,判處有期徒刑12年。

沈培平在庭上表示判決公正,決定服從判決、不上訴,「要從行為和思想上認真改造,爭取做一個有益於社會的人。」

2014年3月,沈培平接受中共當局調查的消息公布,成為中共第18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共18大)以來雲南首位落馬高官。當時正值昆明火車站砍人事件發生後數天,時間點引發關注。

沈培平隨後被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在他落馬後,雲南官場持續「地震」,中共雲南省委前書記白恩培、前副書記仇和,中共昆明市委前書記高勁松等官員相繼被查。

沈培平現年53歲,雲南施甸人,具博士學歷,長期在雲南任職,2013年2月出任雲南省副省長。沈培平任副省長期間負責雲南省農業、林業、水利、農業綜合開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