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指出,許姓被告透過網路認識住在北部的陳姓前妻,去年結婚後育有1名未滿周歲兒子,但婚後感情不睦,時常因細故爭吵,今年6月離婚,陳姓女子回北部居住。
今年8月被告趁前妻南下探望兒子之際,相約出遊,重溫舊情,一度投宿汽車旅館,8月21日晚上回到嘉義縣東石鄉塭港村許姓被告住處。
翌日清晨3時左右,兩人又爭吵,被告一時氣憤勒昏前妻,直到清晨6時左右發現前妻指甲發紫、已無呼吸心跳,立即打電話叫救護車送醫急救,但前妻仍宣告不治,許姓被告隨後向警方自首。
檢方表示,被姓被告犯案前曾吸食安非他命,並施暴前妻,雖然犯案後表示後悔,但看到死者解剖相片卻無反應,神情冷酷,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依殺人罪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