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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如玄、眷改與投機倒把

美麗島電子報/梁文傑 2015.11.30 00:00
王如玄買賣「眷改房」,這其實不犯法,投資套利也不算有罪。有人說她剝削和欺騙了弱勢的眷村族群,但其實她欺騙和詐財的對象是全體納稅人。 所謂「眷村」,說穿了就是國防部配住的官兵宿舍。它就和遍布全台的教師宿舍、警察宿舍、公務員宿舍一樣,土地和房屋所有權都是全民所有。按理說,所有宿舍到了期限就該歸還,但唯獨國防部以照顧來台老兵為由,把眷村的土地拿去蓋房子給並沒有房地所有權的原住戶。原住戶只需分攤最高百分之二十的價款,於是一戶五百萬的房子,最多只要付一百萬就可以擁有。 「眷改房」就是一種用政策創造出來的市值被嚴重低估的商品,自然會產生龐大的「倒賣」市場,也就是從政府低買,在市場高賣的「投機倒把」行為。而由於市值被低估的程度太大,層層轉手還是有利可圖。雖然它有五年內不得轉賣的規定,但規避的方法很多。如果一分配下來就轉手,可以現賺四百萬。如果你願意多等幾年,而你的房子又在台北市,那十年下來可能賺到二千萬以上。 這裡面有很多賣方當初賣得太早,等到房價上漲後才來後悔的例子。但這只能說是投資錯誤,怪不得買方剝削和欺騙。何況賣方在當初出售時就已經賺了一大筆,事後只能抱怨賺得不夠多而已。其實,不管是買方和賣方,他們賺的都是本該屬於全體納稅人的錢,差別只在於誰賺多少而已。 要知道,來台外省人有很多不是軍人身份,即使是軍人也有很多沒有配住到眷村。據非正式統計,當初外省族群來台約100萬人,其中5、60是萬軍人,只有約10萬的軍人得以配住到眷村。有些人在退伍後分發到花蓮、梨山、清境等農場開墾,或去修花蓮、台東、南迴公路、中部橫貫公路,這些人沒有配住眷村。更多軍人則被迫提前退伍,特別是職務低階的軍人,沒有轉介工作,也沒有眷村可住,必須自謀生活(當年的大盜李師科即屬此類)。許多人聚集在都市邊緣討生活,例如台北市的七號公園、十四號公園、十五號公園和寶藏巖,當年就是無眷村可住的老榮民違建聚落。但同樣是老兵,無眷村可住的被當成侵佔國有土地的違建戶強迫搬遷,有眷村可住、原本就照顧得不錯的,卻由政府再贈送新房,而且官階越高、退休撫卹待遇越好的,分配的房子越大。例如國防部在台北市臥龍街三十一巷興建「和平新邨」,僅廿八戶,每戶產權逾一百坪,以每坪八萬元的價格配售給上將居住。前陸軍總司令黃幸強轉手之後,立刻就賺一億。這其中的不公平一望可知。 所謂「五年不得轉賣」的規定也是荒唐,擺明就是政府要送錢。民進黨早在1996年就有蘇煥智立委帶頭提請釋憲,質疑「不動產在現今社會中價值不菲,原眷戶只要依規定於五年後轉手即可獲暴利」,大法官釋字485號也在1999年質疑,既然眷改戶的購屋款項主要來自國家補助,則「立法機關自應考慮限制承購人之處分權,例如限制其轉售對象及轉售價格或採取其他適當措施,使有限資源得為有效之利用」。但大法官釋憲歸釋憲,立法院卻動也不動。轉眼快二十年過去,眷改讓國家賣了6000億的國有土地,揹上700億的債務,蓋了近7萬戶,其中轉賣脫手的數量早已無從追起,所以像王如玄這樣的人才能繼續在其中大發其財。例如,假如立法院當年有對轉賣行為加以更多的限制甚至訂定刑罰,王如玄也不敢在2009年買進板橋健華新城,一戶就賺了快二千萬,現在也不致於對她無法可罰。 扭曲的政策自然會創造出投機倒把的市場。王如玄要選副總統,她就要為自己從納稅人口袋中撈錢的投機倒把行為負責。但更令人深思的是這種政策到底從何而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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