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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保單生存金 將可抵繳保費

中央商情網/ 2015.11.24 00:00
(中央社記者蔡怡杼台北2015年11月24日電)為便利民眾投保外幣投資型保單,金管會表示,比照新台幣保單,將開放保戶可以其他張外幣保單的生存保險金以及滿期保險金抵繳保險費,待實施後,保險公司可逕行開辦。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預告「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十八條修正草案。

保險局局長李滿治表示,抵繳外幣投資型保單的保費須符合兩項要點,第一,其抵繳日須與生存保險金的應給付日為同一日;第二,用以抵繳的生存保險金與保險費,限於同幣別的外幣,且該生存保險金的受益人,應與所抵繳保單的要保人為同一人。

官員說明,民眾過去購買外幣投資型保單時,必須先等到期保單的滿期/生存保險金入帳後,再由帳戶內扣繳,未來簡化投保流程後,民眾不僅可省去帳戶轉帳的動作,還可節省費用。

舉例來說,民眾若有一張美元計價的投資型保單到期時,可以將該張保單的滿期/生存保險金,直接扣繳B張同樣以美元計價的投資型保單保費。

根據金管會統計,目前有18家保險公司開辦外幣投資型保單,累計前9月,今年來外幣投資型保單新契約保費收入約新台幣77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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