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重申禁炒股黨幹類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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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21日電)廣州日報今天報導,中共廣州市紀委監察局昨天重申有4個層面的黨內幹部不能炒股,包括國有控股公司的主管及親屬。

報導說,新任廣州市紀委書記劉連生昨天主持上任後的首場記者會,市紀委宣傳部部長蔡鵬浩通報了廣州深入學習貫徹「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情況。

在會上,蔡鵬浩就黨員和領導幹部能否炒股的問題有所說明。

他重申,有4個層面的人不能炒股:

一是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門以及上市公司的國有控股單位的主管部門中掌握內幕資訊的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買賣上述主管部門所管理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是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買賣股票。

三是本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任職的,或者在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授予證券期貨從業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投資諮詢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資信評估機構任職的,這些黨政機關工作人員不能買賣與上述機構有業務聯繫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是掌握內幕資訊的黨政機關工作人員,在離開崗位3個月以內,繼續受該規定的約束。